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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编办“四强化” 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东胜区编办“四强化”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强化登记事项服务。为了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顺利完成年报工作,东胜区编办在政务网、QQ工作群、邮箱等发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指南、操作流程、样表和填写说明等,明确了公示范围、时间、方式和程序;对申请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合并和优化工作流程,并且进行业务指导、后台技术支持;努力为事业单位登记事项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是强化登记审核水平。对事业单位登记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于网上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单位一律退回修改,实行“一次性告知”,要求及时予以补全;对于法人是失信人员及事业单位信息和法人证书上的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必须要求先变更再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对审核合格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要求举办单位必须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的公示审查意见,并且签字盖章;以确保年度报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强化登记工作效率。事业单位年报实现了全程网络化、无纸化、“不见面”审核,出现问题实行“一次性告知”没有问题的年报材料,要求事业单位将举办单位签字盖章的报告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栏内,这样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

    四是强化登记监督管理为了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对于事业单位需要举办单位在所属的意见栏签字盖章的,必须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年度报告书符合法律规定;对于需要变更事项的,必须做到先变更后公示,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丢失的,要求事业单位先申请补领证书,后报送年度报告;对于撤并的事业单位要求办理注销手续,并且交回法人证书及印鉴;对于临近时限未完成年报的单位实行一对一告知,没有按时限完成年报的造成不良后果自负;这样实行了透明管理、阳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