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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编办“四个环节”清理规范 事业单位登记信息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业单位登记信息的及时更新,东胜区编办对事业单位登记的不一致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清理。

一是仔细排查。通过参考文件与系统中的登记信息进行逐一比对,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做了详细的梳理汇总。

二是主动对接。与需要变更登记信息的事业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沟通联系,并且说明应当变更的事项。

三是协助变更。引导需要变更信息的事业单位相关人员从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并及时给予信息回复,对于不熟悉操作流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图片方式进行一对一指导。

四是及时收回印章。根据《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凡变更单位名称的事业单位,需将原单位印章密封后交登记管理机关。针对单位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上缴的,对其进行限期收回的通知。

此次共清理规范了法人需变更的事业单位2个,地址需变更的单位7个,名称需变更的单位3个,收回印章6枚。

 

                  供稿:刘翠珍    审核:贺韫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