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梳理“四办”事项。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对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当前可以实现“四办”标准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认真全面梳理、仔细分析论证。目前梳理出第一批区本级“马上办”事项293项、“网上办”事项135项、“就近办”事项144项、“一次办”事项512项。
二是严格落实“四办”要求。“四办”事项目录公布后,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要求办理。对暂时不具备“四办”标准的审批服务事项对照“四办”要求,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手段,不断扩大“四办”范围。
三是动态调整“四办”清单。认真做好“四办”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变动事项,确保“四办”事项清单同步变更、精准适用。
(供稿:孙海琴 审核:贺韫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