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伊旗编办三项措施助推公车改革
时 间: 2016-07-04        来 源: 伊金霍洛旗编办

伊旗编办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积极协助旗车改办做好公车改革相关工作,推动了公车改革的顺利开展。

  一是核实参改机构及人员信息。旗编办根据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和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实有数据,核实参改机构及参改人员范围。并对各单位上报的车改单位和人员信息统计表,逐一进行核实、查证、修改和完善,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为车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核对上报车辆信息。旗编办积极协助旗车改办核对各单位上报的公务车辆信息,从号牌、品牌型号、登记年份、车辆来源、登记注册年份等十余项内容逐一仔细审核,力求最大程度保证汇总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核准车改后拟保留公务用车数量。按照中央规定:“改革后仅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接待、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取消”的要求,根据各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车辆编制数等情况,核准车改后拟保留公务用车的数量。

 

 

(作者:伊旗编办 卢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