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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开发区(园区)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 间: 2016-03-30        来 源: 鄂尔多斯市编办

 

鄂机编办发〔201348

 

 

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开发区(园区)

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编委办、人社局,康巴什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党委)、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党办发〔20131)精神,进一步规范经济开发区(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人事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新增人员选聘工作

           (一)原则

    各园区编制内新增人员必须坚持工作需要、依法进人和空编空岗原则。

   (二)程序

    1.申请使用空编。园区在编制限额内向本级编委提出空编

进人申请,经本级编委研究同意报市编委批准。

    2.组织公开考试招聘或选调。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秩序的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0731)和《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厅发200717)有关规定,由园区人社局组织公开考试招聘或选调,下发聘用或调配文件。

    3.列编注册。市、旗(区)编办根据批准使用空编数和聘用、调配文件办理列编注册手续。

    4.核拨工资。园区财政局凭聘用或调配文件和《机构编制管理证》核拨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

    二、注重引进紧缺专业优秀人才

   (一)原则

    园区引进紧缺急需的优秀人才应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质量原则。确保优秀人才优先使用空编,没有空编的,可按照“先进后出”原则先行引进。

   (二)优秀人才标准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程序

    1.园区可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引进人才,办理聘用或调配手续。

    2.同级编制部门凭聘用或调配文件办理列编注册手续。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工作

   (一)原则

    园区根据发展需求,按照工作需要的原则,在编制限额外可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编外聘用人员的数额不得突破核定编制的50%。

   (二)程序

    园区组织公开考试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后报同级编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事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的工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人事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责任,在使用空编和进入上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人员聘用、选调过程和结果要进行公示。各旗区编委办、人社局要加大对园区的服务和支持力度,不得再行设置程序障碍、干扰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二)创新用人方式。园区阶段性、临时性或事务性工作,可通过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完成,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一是针对阶段性、专业性强的工作,可采取聘请专家团队和专业公司方式进行管理和服务。二是园区办公楼、职工宿舍楼的日常维护、保洁、保安可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购买服务。三是园区内街道卫生、园林绿化等事务,可交由有资质的服务公司承包,园区进行监管。

    (三)挖掘现有人员潜力。一是推行竞争上岗,最大限度调动和发挥现有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力争做到人尽其才。二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现有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园区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选送工作人员到业务对口部门调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加强园区与市、旗区部门间干部的交流使用。

 

 

            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

                委员会办公室                     社会保障局

 

 

 

201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