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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挖潜机构编制资源的思考
时 间: 2016-12-21        来 源: 达拉特旗编办

在国家“严控总量创新编制管理”的总体要求下,自治区编办和市编办相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下达了控编减编的任务。如何在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下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政策要求,需要我们去创新工作,挖掘潜力。

一、坚持管编治编制度化

要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确保减编控编依法推进,依规落实。在贯彻实施相关《通知》、《条例》和《暂行规定》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更具体的《实施细则》,增强控编减编刚性约束和可操作性。一是明确将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写入细则,编委会原则上不再研究新增机构编制事项,确有必要的,坚持“撤一建一”原则,编制内部调剂。二是严格规范空编进人制度,严控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实现控编减编目标。三是建立差别化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根据对各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对职能不强的机构采取退二进一、只出不进的方式。

二、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变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在公立医院体制改革和幼儿教育领域,我市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做了积极的、有益的探索,有利于人才的引进、交流和精简编制。我旗要扩大购买服务所涉及范围,在教育系统后勤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动物强制免疫服务等方面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人员编制短缺问题。对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凡能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和配备事业人员。

三、空编统筹管理

把全旗事业单位的空余编制聚合起来,建立“统筹使用、重点保障,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根据事业发展和改革任务的需要,将编制周转池中的编制按照职能职责、人员结构、专业要求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地分配到急需加强的岗位。事业机构“五定”核定的编制按照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地增减,打破行政层级和行业部门的编制壁垒,在各事业单位之间周转使用,确保“每使用一名编制,就是使用一个人才”,有效破解“空编不用”和“无编可用”并存的问题,推进盘活存量实用化。(供稿人:达旗编办 刘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