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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行稳致远---内蒙古鄂尔多斯“放管服”改革

  

近年来,内蒙古鄂尔多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大胆突破、锐意创新,各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尤其是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为鄂尔多斯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一、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创建协同共治格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放”的效果持续显现,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

鄂尔多斯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通过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和“乘法”,营造了宽松便捷的创业环境。

简政放权方面。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市本级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08项、承接327项、受委托管理16项、分级审批52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后保留234项。

实行行政权力标准化方面。落实国家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和《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要求,制定权力清单事项编审标准,设计统一的标准要素模板和标准化流程图,逐一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率先在全区实现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方面。落实“多证合一”、“简易注销”、“名称登记制度”等商事制度改革,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及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工作平稳推进,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逐步降低,社会创业热情得到激发,市场主体增长快速。截至今年10月底,市场主体同比增长7.9%,其中今年新登记29442户,日均登记量达到98户;全市共有3700余户企业进行了简易注销公告,2500余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退出市场。

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方面。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实现了投资项目信息共享、并联审批和协同监管。截止目前,通过在线平台累计受理申报项目2349个,其中审批项目596个,核准项目70个,备案项目1683个;盟市级项目116个,旗县级项目2233个。部分旗区备案类项目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实行当日办结;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批复、初设批复审批时间,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项目变更、延期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

(二)“管”的制度不断健全,协同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牢固树立简政不等于“减政”、放权不等于“放任”的理念,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由政府管的事情管住、管好、管到位。

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方面。截至118日,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归集涉企信息37.54万条,比上年同期增加97611条。全市各部门归集信息种类齐全、完整准确,基本形成涉企信息全量归集的局面。2018年全市共开展随机抽查213批次,计划抽查市场主体8291户,检查完成5214户;各旗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完成68批次,计划抽查市场主体6104户,检查完成3621户,完成检查的结果已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创新“智慧监管”方面。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用”,依托“智慧鄂尔多斯”建设,累计实施各类智慧监管项目21项,涉及19个部门、21个行业,涵盖市场监管、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城市综合执法等领域,构建了高效的政府运行和监管机制。目前,智慧交通指挥中心平台已覆盖90%以上的中心城区路口;环保监控平台已对68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实现在线监控;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已完成85%的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危险源在线监管。此外,围绕百姓重点关注的民生领域,建成了食品质量电子追溯系统、广告监管平台等电子监管系统。

强化信用监管,推进协同共治方面。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顶层建设,构建激励与惩戒并重机制,截至118日,共计对1412户企业进行了不同层面、不同维度的限制,比上年同期增加430户。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因失信行为被银行等信贷部门限制1301户,被合作方拒绝签订合同的企业54户,被限制参加招投标的企业57户,形成了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共管共治局面。

(三)“服”的体系逐步完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坚持将优化服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落脚点,全面加强优质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

优化审批流程方面。市、旗区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单一窗口”模式,东胜区率先在服务业领域实行“一口受理、数据共享、并联审批、7天内办结”审批模式,审批事项平均比法定时限提速92%,切实破除部门林立、窗口过多、各自为阵的弊病,实现了“快准入、早经营”。

推进创新创业方面。2018年,鄂尔多斯争取实施自治区科技技术项目37项,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6家。截止目前,建成自治区级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3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5个,“双创”载体在孵企业1400余家,带动就业2.2万人,形成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方面。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81日运行以来,共有19家中介机构提出入驻申请,涉及财税、建设工程及咨询、国土环境技术及资源勘探、工程设计咨询、公路勘察设计、安全防范、知识产权、征信、投资咨询等服务。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超市”目前已纳入了28类、103家中介服务机构的28项中介服务事项。

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面。推行服务窗口“首席代表制”。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率先将各部门审批事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审批科室的,整合内设科室和审批事项,集中设立一个审批服务室。整合后的行政审批服务室集中入驻政务大厅,部门充分授权,窗口主任作为首席代表行使审批权,促进承诺件办理平均提速55%。

“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方面。推行基层服务网点与智慧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政务服务网络目前已覆盖全市9个旗(区)、75个苏木乡镇(街道)、516个嘎查村(社区),打造了康巴什区康城社区、伊金霍洛旗龙虎渠村、鄂托克前旗三道泉则村便民服务代办点等一大批基层政务服务亮点。农牧民群众可跨行政区域,就近到便民服务代办点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切实将便民服务送至农牧民家门口,方便了群众办事,节约了费用支出。鄂托克前旗率先全程启用电子公章和个人签章,先后实现了城乡低保、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事项的网上审批。

二、依法依规行简政放权之措,多管齐下承检查监管之责,科学高效施便民便企之惠。

(一)简政放权方面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文件要求,取消市本级行政审批4项、旗县级行政审批6项,动态调整市、旗(区)两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和旗区切实加强取消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不出现管理空当。

二是根据自治区“八张清单”标准化体系以及盟市、旗县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建设的要求,补全市本级36个相关部门和九个旗区的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形成标准化权责清单, 8月下旬在政府网站重新公示。

三是构建“准入—退出”双向便捷的市场主体登记模式,

积极推动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开放市场主体名称资源,除涉及前置审批和非本级登记的名称外,一律取消预先核准环节,改为企业自行网上申报,压缩了开办时间和环节; 助力自治区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试点改革,开设网上登记自助服务专区,将办事流程、操作手册制作成二维码,引导群众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及时掌握网上登记动态。

四是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机制,在线审批提速提效。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明确发改、经信、规划、国土、住建分别在立项、规划、用地、施工阶段的牵头责任,采取牵头部门召集联席会议等方式,建立多种形式的协调联审机制;完善审批部门在办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过程中的咨询辅导机制,对建设项目要提前介入、提前审查、提前辅导、精准服务。

(二)放管结合方面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率先在全区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监管全覆盖。大力推进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市本级综合执法队伍由24支整合为16支,各苏木乡镇全部成立综合执法局,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二是通过“鄂尔多斯信用网”定期公布信用红黑名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社会组织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确保守信者得到奖励;对列入不良信用“黑名单”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依据政策法规进行联合监管、联合惩戒。

三是根据自治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部署,参照上海市“证照分离”的改革方式,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的试点改革,市直、康巴什区相关部门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实施细则,除法律法规需要调整外,启动新的审批办理程序,更新办事指南,确保试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为鄂尔多斯“证照分离”改革与全国同步推开奠定了基础。

(三)优化服务方面

一是按照“三统一、四分离”原则,即“统一综合受理、统一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与综合受理分离、审批与现场勘查分离、审批与监督管理分离、审批与窗口出件分离”,根据群众办事需求将政务服务大厅进驻部门窗口整合成经营类的市场准入、工程类的项目投资、公民类的服务行业、中介便民服务等四个综合窗口,实现了“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和企业群众办事成本。

二是梳理各类扶持政策,解读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类政策,清理、整合、制定出台了符合鄂尔多斯实际的、切实可行且能够兑现的一系列招商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制定每年至少安排5000万元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奖励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三是发布《关于邀请中介服务机构入驻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的公告》,面向全国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咨询评估类、勘察设计类、检测服务类以及资产评估、验资、会计等中介服务机构入驻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和市、旗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中介机构数据库,对外公布相关信息,方便办事群众查询和应用。印发《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大厅中介服务的通知》,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服务监管,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通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精减申请材料等方式,在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发布《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的公告》,公布了市本级“四办”审批服务事项共计812项;各旗区共计4266项,标志着鄂尔多斯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五是鄂尔多斯自主建设的“智慧政务112+N”,搭建市、旗(区)、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构建了“放管结合、上下联动”的承载平台。鄂托克前旗在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设立上,充分利用嘎查(村、社区)原有的党建阵地、人员、交通等优势,将党务、政务、教育、电商、金融、文化、公益等服务整合到便民服务并向农村牧区延伸拓展,在嘎查(村)建立了12个党务政务服务站,打造了30公里辐射、15分钟到达的便民服务圈,不仅节约了行政成本,方便了群众办事。

栉风沐雨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鄂尔多斯将继续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锐意改革,扎实进取,努力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为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亮丽内蒙古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撰稿人:何煜元

审核把关领导:刘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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