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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委编办“三个聚焦”扎实推进机构改革“三定”规定拟订工作

     达拉特旗委编办把拟订“三定”规定工作作为推进机构改革的“牛鼻子”,聚焦改革进度、精度和强度,扎实推进机构改革“三定”工作落实。

聚焦改革进度,把好时间关。一是紧紧把握“3月底前全面完成机构改革”的总要求,严格时间表,倒排工期,建立台账,确保“三定”工作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平稳有序、压茬推进。同时,积极向上对接,紧跟市里步伐,适时调整工作进度。二是主动了解掌握旗直各部门“三定”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市直已经研究成熟的“三定”规定,第一时间将主要内容提供给相关部门,为其“三定”工作提供参考。

聚焦改革精度,把好质量关。一是全面梳理每个涉改部门的职责调整、内设机构数量、领导职数核定、编制配备等事项,重点聚焦职责交叉,明确部门间职责交叉事项。二是对部门报送的“三定”规定草案,结合实际采取“四步审核法”既“初审、复审、法制审查和终审”依规有序开展部门“三定”规定审核工作,重点审核草案是否符合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机构编制框架要求,职责是否存在交叉重叠情况,用语表述是否规范,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反复与部门沟通,确保质量和效率。

聚焦改革强度,把好实效关。一是在“三定”规定拟订工作中,始终把科学制定部门职能框架作为审核的重中之重,理清部门职责、防止职责交叉,避免越界漏项。围绕主业明确和细化主要职责,强化部门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对于划入的职能和机构,不能简单“推大饼”“做加法”,要同现有机构和职能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有机整合,推动流程优化再造。二是对市级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而旗级部门“三定”规定中没有体现或部门自行删除的,要求部门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说明理由,并及时向市委编办请示汇报予以确定,进一步提高“三定”规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