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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召开旗委编委会2019年第1次会议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召开旗委编委会2019年第1次会议,研究审议达拉特旗党政机构“三定”规定。旗委书记、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奇·达楞太同志主持会议,旗委编委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达拉特旗党政机构“三定”规定(送审稿)》和《达拉特旗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领导岗位设置意见表》

会议指出,“三定”规定是部门运行和依法履职的法定依据,机构改革成效主要体现在党政机构设置和部门“三定”上,科学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是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重中之重。要切实加强对机构改革的领导和指导,参照上级“三定”规定,明确党政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方面的标准,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会议强调,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责任重大,不容有失。要按照旗委的部署要求,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精气神,坚定改革步伐,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时间节点,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