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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召开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暨市委编委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各部门“三定”规定

  

325日下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召开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2019年第2次会议暨市委编委2019年第2次会议,审议各部门三定规定。市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市委编委主任牛俊雁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编办关于各部门三定规定拟制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42个部门三定规定,研究了部分机构编制调整事项。

会议要求,三定规定的制定和审核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突出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二是部门职能职责法定化;三是职责边界划分清晰;四是与权责清单有效衔接;五是把安全生产责任压紧压实。

会议强调,我市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凑有序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加强对旗区机构改革的督促指导,确保全市机构改革任务在3月底前顺利完成。

会后,各部门三定规定立即进入签发程序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