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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以机构改革“一子落”带动全旗机构编制资源“满盘活”

  

2018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精神,在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盘活用好全旗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取得显著成效。

职能有分有合,关系更加顺畅。调整优化了部门职能职责,对于相同或相近的职责,交由一个部门承担,确需多个部门共同承担的,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明确职责边界。改革中,共调整了35个党政机构、54个事业单位的职责职责,进一步理顺了机构间的职责关系,实现了职能全面、统分有度、相互配套。

机构有撤有设,设置更加精干。采取撤销与增设结合、合并与分拆并举的办法,整合职能交叉的机构,归并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机构,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业务机构,适应职能转变的要求,实现了各类机构设置健全、彼此协调、耦合一体。改革中,党政群机构共撤销2个、新设5个、转事业单位1个、上划1个,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撤销或降格15个、新设15个、更名16个。

编制有增有减,配备更加科学。破除了编制分配之后归部门和单位所有的观念,在市下达的旗级行政和政法编制总额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门职能的调整变化重新核定了全旗37个党政机构的编制,重点向基层和民生领域予以倾斜;依据各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划转、工作性质、任务量、工作岗位、服务对象等因素对全旗50个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及各部门所属股级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并重新核定人员编制,达到了盘活编制资源的目的。

职数有多有少,配置更加合理。在市下达的科级领导职数总额内重新配置了全旗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更加符合了实际工作需求。对于行政机构和正科级事业单位,职能弱化的部门适当减少副职职数,但总体上不少于12副;职能强化和情况特殊的部门适当增加部分副职职数,总体上不超过14副。对于副科级事业单位,只核定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人员有进有出,结构更加优化。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划出职能机构按照任务量将编制和承担职责的人员一并划转,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华、公平竞争的机会;结合职能划转、机构设置、编制核定、职数配备等因素,对全旗58个部门的事业人员进行优化调整,形成了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为择优选配干部、合理配备人员探索了一条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