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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三个坚持”全面抓好苏木镇街道改革工作

 

 

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达拉特旗聚焦苏木镇和街道主责主业,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做实做细机构改革后续工作,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坚持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绘制苏木镇和街道改革工作流程图,在前期深入调研摸底建账,精准分析研判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置苏木镇和街道党政机构、事业单位,除完成了既定的5+35+1必设机构外,为城关镇、设社区的镇增设了城市管理办公室。9个苏木镇按规定统一设置3个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在7个苏木镇设置5个内设机构,2个镇增设内设机构城市管理办公室;为6个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置5个内设机构,1个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由各苏木镇街道将划转人员统一上报,组织、人社、编制三部门参考前期调研结果,按照职权分别对人员身份、岗位类型、编制类型等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人员信息无误并与拟划入机构性质一致后统一发文划转。

坚持依法赋权,扎实做好权力下放和承接工作。依据自治区政府制定的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结合达拉特旗苏木镇和街道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认真开展调研摸底、研究论证,逐项进行梳理,逐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研究确定赋权事项清单,并经法制审查、旗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首批将62项行政权力下放到苏木镇和街道。全面做好权力下放承接工作,通过召开推进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司法局等牵头部门、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苏木镇街道的责任分工,确保权力下放和权力承接双到位。建立行政权力下放工作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群等,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司法局、政务服务局已分别组织召开了为期2天的培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就各自业务对苏木镇街道进行指导和培训30余次。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和跟踪督导。旗委组织部、旗委编办、旗人社局开展联合调研,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围绕苏木镇和街道机构运行、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加强分析研判,分类协调解决,进一步增强后续工作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同时,加强跟踪督促指导,对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持续巩固苏木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