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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以机构改革全面督查评估进一步催化机构改革产生“化学反应”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机构改革决策部署,近期,乌审旗成立3个督查评估组,深入全旗6个苏木镇和35个党政部门,开展机构改革全面督查评估工作。

一是精心制定督查评估方案。为确保本次督查评估的深入有效开展,乌审旗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把开展督查评估作为机构改革的重要一环,及时制定了督查评估方案,细化制定了督查评估指标,并提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对本地区本单位机构改革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台账,确保将机构改革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深入实地开展督查评估。在督查评估中,各督查评估组采取实地督查调研的方式进行,在每个苏木镇和旗直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各部门机构改革情况汇报,查阅机构改革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查看整合部门办公用房调整等情况。苏木镇重点围绕“机构组建运行、审批服务便民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网格化管理、健全用编用人”等7个方面20项指标进行督查评估,旗直部门重点围绕“机构挂牌运行、领导班子配备、部门职责调整、“三定”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调整和档案移交”等7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督查评估。

三是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在督查评估中,各督查评估组针对各地各部门改革中存在问题和遇到困难,现场进行政策宣讲,面对面答疑解惑,一对一实地指导,并就全面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改革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全面梳理各地各部门机构改革成效和存在问题,形成了《乌审旗机构改革督查评估情况报告》,并以文件形式进行全旗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查漏补缺,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催化机构改革产生“化学反应”,推动机构改革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