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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委编办“四聚焦四促进”推动乡镇机构改革做实做细

 

 

为巩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成果,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伊金霍洛旗委编办会同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乡镇机构改革落实情况,通过开展“四聚焦四促进”,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聚焦机构设置规范化,促进“三定”规定严格落实

一是规范机构挂牌,重点对乡镇机构挂牌方面进行了实地查看,督促清理已撤销的机构牌匾,确保新机构牌匾与批准机构名称相统一,坚决杜绝“错挂”、“乱挂”现象发生。二是指导部门职能细化,指导各镇按照“三定”规定,对内设机构和部门的主要职能进行细化,明确组织架构、岗位职责、流程标准等,确保工作高效运转。三是组织开展乡镇改革“回头看”,促使各镇在职责落实、内部运转和协调配合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以查促改、以改促进,加快推进机构改革由“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

二、聚焦党群服务便民化,促进审批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旗委编办牵头,与旗委组织部、旗政务服务局协同配合,对各镇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要求的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梳理完善“四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开,统一明确事权边界,按事项类型科学配置岗位人员,对基层群众需求多的事项增设窗口,并将需求少的事项整合设立“综合窗口”,确保“能办事、办了事”,服务效能和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聚焦行政执法标准化,促进赋权承接和执法队伍建设

依照《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及“赋权事项清单”,旗委编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各镇与旗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全力推进各项职能有序下沉。同时,积极协调旗司法局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主体、程序和时限,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人员能力和水平。

四、聚焦治理体系网格化,促进基层管理服务能力水平提升

完善旗、镇、村(嘎查、社区)三级基层综合治理网格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71”网格工作小组优势,落实“网格长、专职网格员、乡贤、律师、法官、民警和包联干部”职责,推动基层治理与党的建设、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和社会救助等工作有机融合。同时,借鉴“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有效做法,强化对群众诉求的响应和反馈,初步形成了“人在网格走、事在网格办、问题在网格化解、工作在网格落实”的工作格局。

撰稿人:宝赫冉 审核把关领导:刘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