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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编办“三个注重”积极做好区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部署要求,东胜区委编办立足基层发展实际,切实注重调查研究、清单编制、制度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新格局。

一是注重调查研究,立足基层发展实际。为深入贯彻落实镇街道改革精神,区委编办会同区司法局和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深入区直部门和镇(街道)开展调研,切实考虑基层发展需求,认真研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的区镇(街道)权责关系,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依据,对照自治区赋权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和“三定”规定等,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梳理并公布区直部门和镇(街道)共同承担责任事项清单(第一批)》,涉及民生保障、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等4个领域的10个事项,明确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作为区直部门和镇(街道)履职问责的重要依据,切实为基层减负。下一步,拟会同司法、应急管理、住建、水利等部门与镇(街道)进行座谈,深入研究应急管理等领域权责划分事宜,共同编制《区镇(街道)应急管理领域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

二是注重清单编制,夯实属地管理责任。为持续巩固和深化镇街道改革成果,自治区明确鄂尔多斯市负责应急管理领域共同事项责任清单的研究编制工作,按照市委编办《关于完善应急管理领域县乡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的工作方案》要求,东胜区委编办高度重视,提前谋划,迅速行动,积极协调沟通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应急管理领域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参考已公布的《区直部门和镇(街道)共同承担责任事项清单》,着力厘清区镇(街道)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等方面的职责,明确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实施范围、清单内容和步骤时间,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清单编制工作。

三是注重制度建设,规范权责下放机制。镇街道改革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不断扩大,基层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激发,为满足基层发展所需,区民政局提请将4项行政审批权分别下放3个镇,区委编办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审议,举一反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东胜区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等文件要求,制定镇(街道)职责准入审议流程,分别明确区直部门交由镇(街道)承担的行政事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审议范围、流程及保障措施,以制度建设构建起立足实际、权责对等、保障有力的权力下放机制。

 

撰稿:乔新   审核:王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