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成立行政审批部门
及时将“东胜区政务服务局”更名为“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要求,将涉及15个区直相关部门的104项行政审批权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二是准确划转行政审批职能
以部门“三定”规定和区本级权责清单为基础,借鉴先进地区改革经验,逐条研究、逐项比对,细化分离部门内部审批和监管职能,确保审批职能划转之后,部门之间职能清晰、工作衔接顺畅。
三是稳步推动涉改人员转隶
全面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的沟通协作,借助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着力摸清相关部门从事审批工作人员的身份、编制、年龄等信息,做到严谨准确、不重不漏,由四部门集体研究人员划转步骤和细节,确保涉改人员转隶平稳有序。
撰稿人:乔新
审核人:杨桂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