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本级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梳理工作全面完成

  

按照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鄂尔多斯市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统筹兼顾,已全面完成市本级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梳理工作。

一是上下联动,确保梳理工作同步性。组织市、旗区两级编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文件、专家学者对国务院、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的解读材料,努力做到领会中央政策不偏差。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各类改革培训班,积极加强与自治区编办的沟通同对接、请示汇报,努力做到贯彻自治区要求不走样。适时举办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培训班,及时印发全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相关文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同旗区编办沟通、对接,互督互促、齐推共进,确保市、旗区两级改革步调一致、同步推进。

二是左右协同,确保梳理工作全面性。积极争取法制部门支持,及时开展梳理报告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始终确保改革在法治化轨道上有序推进。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梳理、初审上报、汇总审核责任,努力确保改革按照既定程序、规定时间稳步开展。在具体梳理工作中,严格按照自治区全口径梳理的标准,在原有类别划分的基础上,对市直全部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并始终坚持结合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结合事业单位“五定”方案确定的和实际承担的职责任务、结合部门权责清单等三个原则,反复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力求全面、准确掌握事业单位承担的各项行政权力,并建立了工作台账。经过初步审核,市本级事业单位现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等10类行政权力共计3645项。

三是统筹兼顾,确保梳理工作实效性。在梳理工作中,对事业单位承担的各项行政权力回归方式、人员编制调整提出了初步意见;对市委、政府直属和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撤并整合、重新设置提出了初步建议;进一步对市本级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处罚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进行全面汇总、统计。通过对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全面梳理,为党政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待中央、自治区相关改革文件下达后,可统筹兼顾、及时推动各项改革工作。

撰稿人:王海亮

审核把关领导:刘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