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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三个坚持”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东胜区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鄂尔多斯市委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精神,紧紧抓住“三个重点”,全面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加速构建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和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为东胜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坚持协同高效,进一步优化整合执法力量。2017年,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东胜区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区本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改革前的28支整合为9支,基本解决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问题。

今年,按照自治区党委和鄂尔多斯市委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一部署,市和市辖区只设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东胜区全面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截止目前,区本级生态环境监察大队、文化执法大队和交通执法大队已整建制上划至市直综合执法队伍;农牧业和旅游等执法职能及人员编制已上划至市直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区本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组建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优化整合综合执法力量。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底保障其他领域改革。东胜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不断总结经验,通过实地走访、督查调研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协调解决,针对改革中出现的划清执法边界和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提出实质性建议。对尚未明确设置的执法队伍的职责范围、编制及人员等情况提前摸底,充分征求执法队伍意见,及时与上级沟通对接,为下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参考。

三是坚持执法重心下沉,夯实镇综合执法队伍改革成效。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鄂尔多斯市委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总体部署,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为罕台镇、铜川镇和泊尔江海子镇分别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扩大基层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明确事权边界,做到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