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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构成情况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市编办二级单位,编制7名,财务实行单独核算。

      二、职能职责情况

(一)承担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依法处理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

(三)指导和监督检查旗区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三、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收入总额为12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9.4万元。

  2017年支出总额为1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84.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7万元。比较2016年人员经费支出增长11.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长5.3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增在职人员公务用车改革补贴5.6万元,其他经费折合减少0.3万元);项目支出较2016年增长20万元,主要新增“服务大厅窗口建设经费”20万元。

        四、2017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