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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赴鄂尔多斯市少数民族文化交流服务中心和城川民族干部学院就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情况进行实地抽查。重点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是否置于主要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等)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以及资产状况是否继续有能力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事项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个别问题通知其现场整改,并对其如何健康有序发展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要在保持公益属性的基础上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培训工作;二是要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三是要严格财务管理,避免出现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

下一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团结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进一步保障其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撰稿人:韩伟

审核把关领导: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