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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委编办构建“一体两翼”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杭锦旗委编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鄂尔多斯市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地方实际,构建以深化机构改革为“一体”、优化机构设置和规范编制使用为“两翼”的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体”。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贯穿到杭锦旗机构改革全过程。在市委深化机构改革推进会议召开后,杭锦旗委第一时间成立以旗委书记任组长的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单位着手草拟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按照机构改革所规定的时间表路线图,蹄疾步稳推进机构改革落地生根。通过各部门紧凑有效的相互配合,党政机构改革后,杭锦旗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其中党委机构9个、政府机构28个,为杭锦旗经济社会快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两翼”。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一“翼”将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党政部门进行整合优化。通过“三定”规定制定,合理确定党政部门职责,做到依法依规、上下对应,确保依据过硬,权责对等。对新组建部门和机构整合部门的内设机构实现了业务融合、资源整合,确保各部门的内设机构科学规范运行。一“翼”对照《杭锦旗人员转隶方案,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原则重新调整编制,优化编制资源。对涉及机构编制和人员划转的部门,依托实名制系统,提前对各部门机构编制底数、人员结构、职能分布等情况进行分析,对科学配置编制资源向旗委、政府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激发全旗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