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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以“优”为标扎实推进全旗事业单位机构及人员编制优化调整工作

  

全旗事业单位机构及人员编制优化调整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以“优”为标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分类施策,优化机构设置。结合党政机构改革,重新设置全旗事业单位。对于行政职能回归后仍承担其他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重新设置为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对于职责任务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公益职能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后,进行整合设置;对于职能消失的事业单位,全部予以撤销。

增减平衡,优化编制配置。依据各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划转、工作性质、任务量、工作岗位、服务对象等因素对全旗所有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按类别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对于职能弱化、任务不饱和及人浮于事的事业单位,核减编制;对于职能加强、任务量加大的事业单位,增加编制,进一步提高编制使用效率。

动态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各事业单位根据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重新核定的事业编制数量和重新确定的储备人员比例控制人员规模,超过控制数量的进行优化调整。同时,根据人员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年龄结构、专业技术等因素测算结构比例及优化调整数量,最终采取单位和个人双向选择的方式调整分配到需求单位。通过优化调整,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事业单位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