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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抓牢抓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构建基层审批服务新格局

  

为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部署要求,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审管分离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统一、高效、快捷、便民的审批服务新模式。

一、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加强机构建设。

一是重新组建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加强行政许可相对集中管理体制建设。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务服务局”更名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涉及15个区直相关部门承担的10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调整至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二是统筹编制资源,加强行政审批服务能力保障。根据划转事项及其“权责清单”的比例,科学测算划转人员数,将10个部门(单位)的14名编制整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全力保障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用得好”。三是科学设置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机构“三定”规定。全面梳理部门取消、下放、划转、增加和加强的职责,重新印发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的“三定”规定,调整完善了部门职能配置,同时根据部门权责清单变化情况,撤并职能弱化和任务不饱满的内设机构,将权责相近、关联性强的权责事项进行归类,划归同一内设机构承担,强化业务股室功能属性。

二、加强党建引领审批服务,促审提质增能。

一是筑牢为民服务主阵地。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加挂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以政务服务大厅为载体,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区级综合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区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阵地建设管理二是全面构建“三级”党群服务中心体系。打造“区级+镇街道和村社区级+小区商圈楼宇级”立体式党群服务体系,实现“1个区级综合性党群服务中心的‘大脑中枢’,‘N’个园区、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四肢躯干’和‘X’个小区、商圈、楼宇和市场党群服务站的‘神经末梢’”的基层党群服务模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三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经批准,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定”规定中专条专款明确了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并明确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和程序,使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

三、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将审批职能向一个机构集中,促成一个机构管审批。除集中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的审批服务事项外,东胜区为18个部门成立了行政审批内设机构,将部门所有许可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二是将所有审批机构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只进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截至目前,涉及34个部门(单位)的1103项审批服务事项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窗审批”受理、办结。三是健全审管联动工作机制。为加快构建“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层政府治理架构,由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厘清并明晰审批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激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力动力。

 

撰稿人:乔新  李林旺

审核人:杨桂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