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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委编办严格依规做好事业单位印章销毁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变更或注销后的印章管理,维护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近日,乌审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通过统筹管理、提前谋划、多方联动等措施,对2016年以来全旗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收缴的297枚已撤(注)销事业单位印章进行移交、销毁。

一是统筹管理,做到底清数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印章收缴、使用程序,对全旗已撤(注)销单位印章进行登记存档、留制印样,并建立印章管理档案制度,对收缴印章实行编号管理、专柜放置,明确收缴原因、收缴时间,确保全市缴销印章档案完整性及可追溯性。

二是提前谋划,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积极与旗公安局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全旗事业单位印章移交、销毁协调配合机制,明晰印章移交、销毁等具体职责分工,有效解决了变更撤(注)销登记后印章管理的“缺位”问题。

三是多方联动,妥善移交销毁。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协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清点、登记备案、物理销毁、生成回执单等程序,将全旗297枚作废印章在指定地点进行集中统一销毁,确保事业单位撤(注)销工作印章移交销毁流程合法合规,打通事业单位撤(注)销登记“最后一公里”。

撰稿:满达日娃 审核:曹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