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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党委巡察机构正式成立
时 间: 2017-05-27        来 源: 鄂托克旗编办

近日,鄂托克正式成立党委巡察工作机构,推动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鄂托克旗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旗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旗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成员由旗纪委、旗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和巡察办主任组成。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全巡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同时,该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办是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纪委。巡察办规格为正科级,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同时设立常设巡查组2个,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巡察办的工作指导。巡查组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

另该旗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常设与抽调相结合的方式设立巡察组,机动巡察组2个机动巡察组根据工作任务临时抽调组建。这是该旗坚持边实践探索边总结建立巡察机构的具体举措。该在总结历年以来巡察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巡察监督力度,近期同步部署开展专项巡察。(撰稿:郝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