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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的说明
时 间: 2016-09-23        来 源: 鄂尔多斯市编办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鄂尔多斯市编办是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市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市编委的领导下负责本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市委工作机构,同时也是市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市委机构序列。内设6个科室,所属电子政务中心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个二级预算单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财务单独核算。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包含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电子政务中心。

二、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的总体说明(公开01表-公开03表)
    2015年度收入总计547.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9.6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8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15.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3.88万元。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项目支出54.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
    2015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53万元。

(二)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公开04表-公开05表)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53.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0.78%;
  (2)国防支出(类):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
  (4)教育支出(类):0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类):0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5.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0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类):0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0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万元;
  (15)金融支出(类):0万元;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类):41.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万元;
  (19)其他支出(类):0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类):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353.99万元,比2014年年决算324.73万元增加29.26万元,增长9.0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05.05万元,比2014年年决算58.57万元增加46.48万元,增长79.36%。其中: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下同)2015年度决算44.72万元,比2014年决算4万元增加40万元,增长1018%。主要原因是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补助。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39.15万元,比2014年年决算39.15万元增加1.96万元,增长5%。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公开06表)

市编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为445.81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9.14%。其中:人员经费408.69万元,占比81.71%。公用经费37.11万元,占比7.4%。

2015年本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为408.6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19.37万元,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的78.14%,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32万元,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的21.86%。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公用经费37.11万元,其中:(1)商品和服务支出37.11万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的10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开07表)

本年无此项支出。

三、关于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公开08表)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编办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电子政务中心1个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市编办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6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7.6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1.39万元。公务用车资产保有数量2015年末数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数量0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3万元,比上年减少11.39万元。主要原因::支出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在用数量大幅减少及我办厉行节约,加强车辆管理。

3、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0.47万元,比上年减少0.19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与相关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各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包括来宾餐费、住宿费、会场租赁费、车辆租用费等。本年度共计接待14批次,公务接待91人/次。 

四、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开08表)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7.1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公开08表)

2015年市编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决算报表F01表)

固定资产总额148.74万元,其中:汽车2辆,54.8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万元。

五、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指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财政厅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干部管理处的支出。

9、节能环保(类)能源节约利用(款):指财政厅本年度发生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财政拨款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财政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是指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公开表  

 

 

           

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