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清理各类不必要证明工作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编办三措并举、强力推进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不断简化群众办事条件,打通简政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要求,及时印发了《鄂托克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积极排查梳理本单位的证明事项清单,确保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在10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二是加强纵横沟通。及时与旗直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认真梳理审核证明、盖章类材料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汇总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不好把握的问题,加强纵向横向沟通联系,积极向上级部门请教清理规范工作做法和原则,学习借鉴外省市和兄弟旗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统一明确清理无谓证明材料的原则和标准。
三是把好分类清理关。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立足实际分类实施清理。全面查找法律法规依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申请人提供的证明盖章类材料,一律取消;紧盯上级政策变化,上级部门明文规定应当取消的证明盖章类事项,一律取消;政府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能够证明申请人相关信息的,一律取消;同一事项各环节需要的同一证明材料,可通过部门间沟通、查询、数据共享等方式获取的,一律清理或不再重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