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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多举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破解“九龙治水不下雨”的现状

鄂托克旗多举措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整合执法资源,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彻底破解“九龙治水不下雨”的现状难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成立由旗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旗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涉改部门和苏木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改革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4月初,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了《鄂托克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鄂托克旗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4月10日,市编委对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予以批复,4月底以正式文件对全旗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这为切实做好改革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三是健全机构设置。设置9个旗级综合执法局和6个苏木镇综合执法局。旗级层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劳动保障、卫生计生5个领域实行部门内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城乡建设管理、文化旅游、农牧水务4个领域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苏木镇层面,每个苏木镇成立1个综合执法局。

四是制定权力清单。围绕旗级综合执法权限,梳理出执法权力4368项,其中,行政处罚4045项、行政监督检查221项、行政强制措施65项、行政强制执行37项;围绕苏木镇综合执法权限,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的原则,梳理出下放至苏木镇一级权力事项310项。

目前,综合执法机构“五定”方案已下发,办公场地均已选定,执法机构均已挂牌,执法流程及执法文书格式已制定出统一的示范文本,涉改部门人员划转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尽快为各个综合执法局选配领导,统一制式服装,配齐执法车辆,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