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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委编办“三抓实”深化机构改革成效

  鄂托克前旗委编办持续发力,“三抓实”深化机构改革成效。
  抓实“三定”规定印发工作。结合鄂前旗实际,依据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对应自治区、市相应部门“三定”规定,通过拟订草案、报送、审核、印发四个阶段,环环紧扣、层层审核,及时印发党政机构“三定”规定,明确各部门机构规格、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等,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协作有序的机构职能体系,为各部门依法行政、依规履职提供制度依据。
  抓实事业单位调整工作。结合鄂前旗机构改革契机,重新梳理全旗事业单位的名称、规格、经费形式、编制数、职数等,健全实名制管理系统。坚持“撤一建一”原则,在保障重点部门和重要领域机构编制力量的基础上,对职能弱化或消失的事业单位进行撤销或归并,牢守机构数“红线”。
  抓实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工作。按照《鄂托克前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要求,一是及时做好党政群机构、事业单位名称变更、法人登记、印章更换等工作,确保各部门机构改革前后各方面工作平稳衔接、平稳过渡;二是联合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做好涉改部门人员转隶后续工作,确保涉改人员转隶工作前后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三是对涉及职能调整的事业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机构设置,确保单位隶属明确、监管到位,为鄂前旗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