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鄂托克前旗委编办“三个强化”建设清廉机关

  近年来,鄂托克前旗委编办围绕“清廉机关”建设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强化”,持续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坚持主要负责人带头,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股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积极开展廉政谈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之间等开展谈心谈话。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切实传导工作责任。
  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于“清廉机关”建设全过程,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清廉机关”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依托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同时,注意拓宽学习渠道,采取集中领学、个人自学、以考促学、专题党课、观看影视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促使学习入脑入心、收到实效。结合“学习强国”平台,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紧扣“优化协同高效”、“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机构编制工作原则,严守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规定,创新管理思路方式,在坚持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利用编制“周转池”,统筹使用好各类编制资源。
  

 

 

撰稿:高海霞 

审核:吴宝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