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旗直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及各人民团体:
为更好的使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积极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作用,使实名制系统真正成为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控平台,根据自治区、市编办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对全旗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和“实名制”数据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负责实名制管理系统人员,携带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及经审核盖章的《中文域名注册证书》,到旗编委办进行审核。
2.有增加内设机构和人事变动的单位,携带增加内设机构相关文件、人事调动文件和变动人员的基本情况、电子一寸照片(10KB以下)到旗编委办办理列编注册手续。
3.新设立单位要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到旗编委办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
4.认真核对本单位所有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信息(如有变动可在原机构编制管理证属本人的那一页进行修改)。
5.人员占编情况如有变动,附正式文件进行说明。
6.认真填写附表,并携带表格中所填写人员的人事文件及电子版照片。
7.所有手续请于2017年3月30日前办理(同时提供所有附表的电子版表格)。
8.请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所属二级事业单位。
地址:鄂托克前旗民族文化产业园综合办公楼5007室
联系人:颉鹏霞 联系电话:7621312
18648686669
附表一:全旗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信息表
附表二:全旗机关事业单位退伍安置人员信息表
附表三: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信息表
附表四: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信息表
附表五:全旗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信息表
附表六:全旗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信息表
鄂托克前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辅助性岗位人员信息表.xlsx
工作人员信息表.xlsx
雇用人员信息表.xlsx
退伍安置人员信息表.xlsx
引进人才信息表.xlsx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