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审旗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15〕5号)精神,设立乌审旗交通运输局,为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路、铁路、水路、民航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旗公路、铁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承担涉及全旗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负责对全旗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四)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维护公路、水路、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公路建设市场、运输市场、客运出租汽车、汽车维修、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监管。

(六)负责全旗公路路产路权管理。

(七)负责水上运输行业管理;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工作;实施港航设施建设及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八)制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开发并组织实施,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九)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行业审查、市场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旗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旗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起草、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提案和议案答复、信访、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公务接待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拟定交通行业科技、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开发与行业技术进步,负责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交通行业标准和计量工作;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及职称评聘工作。

(二)公路股

组织贯彻交通运输行业产业政策,负责全旗公路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的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和工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测设计、预算编报及工程进度、统计、档案工作;负责全旗公路建设市场的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调查处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质量事故。

(三)综合股

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全旗交通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完成规划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负责全旗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及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全旗公路普查、统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通行费征收的法律、法规;负责全旗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对局属收费公路的收费和票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查。

(四)运输股

负责全旗公路(水路、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运输业务和汽车驾驶员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调控全旗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运力、运量等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指导管理和公交车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五)战备股

承担全旗交通战备日常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建设、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的制订和实施;组织协调管理应急交通战备队伍。

(六)执法督察股

负责全旗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和依法治交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落实;负责全行业行政执法和依法治交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实行全社会监督;负责全旗运政、路政、海事、通行费征收等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管理并指导全旗交通运输系统综合治理、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协调和查处破坏交通设施和道路的重大案件;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群众办事满意度回访等工作;协助驻局纪检组查办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

三、人员编制

 略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