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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坚持“四化协同” 扎实推进苏木镇和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

乌审旗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要求,坚持“四化协同”,扎实推进苏木镇和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

一是坚持机构“扁平化”,优化苏木镇党政机构设置。创新管理体制,优化组织架构,统筹苏木镇党委、政府机构设置,强化苏木镇党委领导核心,苏木镇统一设置了6个党政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事业机构打破传统“七站八所”的设置,综合设置了3个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为: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各苏木镇进一步理顺内部职责关系,梳理细化了各办、局、中心职能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探索“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的用人用编机制,全旗苏木镇机构呈现“大党建、大经济、大治理、大执法”的扁平化管理模式。

二是坚持职能“下沉化”,赋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依据自治区政府制定的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新一轮苏木镇改革全面推进职能下沉、治理中心下移,依法赋予各苏木镇相应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赋予嘎鲁图镇98项、其余5个苏木镇各99项。将原属旗直部门派驻苏木镇的林工站、水利站、动检站等机构、职能下划整合,实行属地管理,从旗直部门下划苏木镇事业编制42名、工作人员51名。4月份,组织旗直相关业务部门对下放的19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专题培训,从工作标准、办事依据、服务流程等方面进行指导和规范,并通过部门实地一对一指导、苏木镇选派干部到部门跟班学习等方式,切实推进苏木镇改革赋权事项有序承接。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启动苏木镇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签署旗直部门与苏木镇《权力事项移交表》,逐步厘清旗直部门与苏木镇的职责关系。

三是坚持执法“一体化”,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整合苏木镇执法机构,将旗直部门设在苏木镇的城管、林业、动检等基层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进行整合,组建了6个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92名。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改革中依法赋予苏木镇行政处罚权力事项80项,并以苏木镇的名义统一行使区域范围内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投入200多万元6个苏木镇统一配备执法服装65套、执法车18辆,先后举办4期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和1次现场观摩会,并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等进行统一规范。推广运用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初步形成了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

四是坚持管理精细,提升苏木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旗、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三级基层综合网格化治理体系,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进行统一划分、统一命名、统一编号,实现“多网合一”。坚持党建引领抓实网格化治理,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推动服务、管理、资源、力量向网格集聚。目前,全旗6个苏木镇三级网格已全部划分完毕,并绘制出了网格化管理电子图,其中苏木镇级网格6个,分别由各苏木镇党委书记担任网格长;嘎查村(社区)级网格74个(61个嘎查村、13个社区),分别由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担任网格长;农牧业社级网格457个,由村民小组长、党员和包社干部担任网格员,初步构建起了上下贯通、统一协调的网格化联动服务管理体系。

 

撰稿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编办副主任  张振江

审稿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编办主任    李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