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管理
1.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旗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旗以外公务用车由分管副主任批准。严禁公车私用。
2.车辆驾驶应固定专人。因特殊情况,不能由专人驾驶的,实行谁申请谁驾驶制度。驾驶员不得随意调换或转借驾驶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须的相关随车证照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里程
3.实行专人保养制度。要爱护车辆,坚持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整洁卫生,保证行驶安全。车辆的年检、保险等事项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4.节假日、休息日车辆一律在单位停放,需出车时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经办领导批准。
5.办公室对车辆油耗、维护保养、事故、保险、违纪等实行单车档案记录。单位车辆燃油实行定点加油,油卡管理。油卡费用由财务室统一充值,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
二、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听从交警指挥。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凡是因违章驾驶、乱停乱放等造成事故的罚款和损失均由驾驶员承担。
2.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服从办公室调度,不得擅自出车。
3.驾驶员作为车辆保养人,要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尤其要做好季节转换期的车辆保养工作。
4.驾驶员必须持公务刷卡加油,并根据每月燃油数量和驾驶公里里程,准确掌握车辆的耗油情况。
5.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不得打手机,领导乘车与他人谈话时不得主动插话,不得将领导的谈话内容外传。
三、车辆的维修
1.车辆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汇报。车辆维修保养须履行手续,驾驶员不得自行作出决定。
2.车辆需要修理的项目,由驾驶员根据修理项目填写《派修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并经分管副主任批准,到指定的厂家修理,统一结算。
3.车辆修理中,司机不能随意增加维修项目,确需增加项目,应报请办公室主任,经同意后方可修理。
4.所修车辆由办公室主任在修车单及材料单上签字,以便结账时核实。
5.要厉行节约,减少开支,提倡自己动手,小修小换不进厂。
6.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