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在规范化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实名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编办逐步建立完善机构编制核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核查成果,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一是注重全程管理。建立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日常维护管理、更新等管理制度,公开机构编制政策、部门“三定”规定和实名制等情况,畅通“12310”举报电话,推动科学规范管理机构编制。同时,前移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关口,提前参与和监督,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
二是注重内容全面。制定印发核查通知,明确核查的对象、内容,编制核查工作时间表,高效合理安排核查时间。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对全旗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编外用人情况和系统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精准核查。
三是注重方式多样。采取单位自查、集中审核、结果反馈、限期整改、跟踪督查的方式开展核查工作,明确各时间节点目标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核查工作。提前就核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将各机关事业单位包干负责,明确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
四是注重整改实效。对核查出的问题,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剖析原因,可及时解决的当场处理,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限期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问题跟踪整改销号制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定期通报,确保机构编制核查取得实效。(乌审旗编办 李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