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锦旗编办采取三项措施控制超编事业单位人员进出,着力强化超编事业单位进人管理。
一是超编事业单位“只出不进”。凡超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律只出不进,单位不准自行补充自然减员,直到超编人员消化完毕。
二是满编事业单位“先出后进”。在审批使用编制时,对满编单位采取先出后进的办法,人员总数不得突破现有编制数额。
三是空编事业单位“按需进人”。按照控编进人原则,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空编和岗位空缺;进人须经旗编委初审后报报市编委审核批准;所需人员优先从超编事业单位超编人员中选调。(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