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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编办“三严、三守”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时 间: 2017-06-01        来 源: 鄂托克前旗编办

鄂前旗编办主动适应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把握工作新思路,紧盯“两个只减不增”目标,“三严、三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严控总量,守住机构编制底线。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模,确保总量不突破2012年底机构编制基数,认真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对职能弱化或消失的事业单位进行调整、撤并,对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或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严格控制事业单位的机构总量。对确需增设机构和补充编制的,坚持总量控制原则,对机构实行“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对编制实行内部整合、调剂解决。

二是严格审批,守住责任底线。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守机构编制责任底线。严格执行使用空编审批制度,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相关人员任用、调配、招考录用、选调、安置、工资审批等事项时,必须在编制部门审批的用编计划和领导职数范围内进行。对不符合审批程序的人员不予调整或注册,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变化情况的动态监管,确保实名制信息数据库的信息准确、真实。

三是严肃监督,守住纪律底线。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坚持“编制就是法律”,加强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三定”规定执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由纪检、监察、编办、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协调督查小组,对机构编制管理不定期展开专项督查,对违规设置机构,违规进人等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单位及个人,一经发现,严格按有关党纪党规严肃处理。(颉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