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同级党委、政府或编委调整机构经费来源的批复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应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二、详细流程
1.从网址栏输入:https://gjsy.scopsr.gov.cn/      登录“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事业单位用户服务”“申请变更登记”“图片登录”,通过申领的二维码图片登录系统,进入网上提交“申请变更登记文件准备与提交”环节。
2.打开“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1)“变更事项”选择“经费来源”变更。
(2)“拟变更情况”为变更后的经费来源形式。
(3)“变更理由”填写:“依据《中共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XXXX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鄂机编字〔2024〕X号),我单位申请变更单位经费来源”。
3.打开并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所传证书必须扫描放正后上传,否则仍需退回修改)。
注意:如果图片过大无法上传,在上传文件的“添加选择”下面,点击红色字体的链接,可直接下载图片压缩软件。正确的方法是:扫描后,一定先将图片放正,然后再压缩。如果先压缩了再调整放正,上传后方向仍为倾斜90°,仍需退回修改。此项要求包括后续所有上传材料,必须放正后先压缩图片再上传。
4.打开并上传“经费来源变更的批复文件”。
注意:(1)所传文件扫描放正后,按照页码顺序逐页上传,否则仍需退回修改。
(2)如上传文件页码过多过大,可以扫描上传第一页、涉及调整内容的页码、最后落款盖章页码。
三、网上核准
再次登录“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系统会提示已通过或退回修改,根据退回原因再次报送,直至系统回复通过。
四、纸质材料提交
下载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封皮处签字盖章),连同编委批复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一并送交登记管理机关,换领新证书。
补充说明:如有多项变更内容,要一次性提交。点击左上角“+”,同时选择其他变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