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一般情况下,开办资金指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合计的期末数(涉及部分资金不包括的情况见下)。
二、详细流程
1.从网址栏输入:https://gjsy.scopsr.gov.cn/      登录“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事业单位用户服务”“申请变更登记”“图片登录”,通过申领的二维码图片登录系统,进入网上提交“申请变更登记文件准备与提交”环节。
2.打开“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1)“变更事项”选择“开办资金”变更。
(2)“拟变更情况”为变更后的开办资金数额(注意:单位为万元,可保留一位小数或整数)。
开办资金不包括以下6种情况外,均以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合计”的期末余额为准。如果包括,需要出具一个情况说明函。扫描上传附在资产负债表后。
开办资金不包括下列资产:一是代为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和资源性资产;二是关系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公共保障,不能进入流通领域的资产;三是借贷款、合同预收款、合同应付款;四是职工福利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专用基金;五是规定了使用方向,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他人资助的资产;六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其他资产。
(3)“变更理由”需说明开办资金增加的具体原因。如:根据资产负债表,我单位开办资金变更为X万元。因购置了……等固定资产增加了X万元,流动资产增加了X万元,共计增加X万元,故开办资金变更为X万元。或如果不能具体说清增加或减少理由,可写成:根据资产负债表,我单位原开办资金为X万元,现变更为X万元,增加(或减少)了X万元。
3.打开并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所传证书必须扫描放正后上传,否则仍需退回修改)。
注意:如果图片过大无法上传,在上传文件的“添加选择”下面,点击红色字体的链接,可直接下载图片压缩软件。正确的方法是:扫描后,一定先将图片放正,然后再压缩。如果先压缩了再调整放正,上传后方向仍为倾斜90°,仍需退回修改。此项要求包括后续所有上传材料,必须放正后先压缩图片再上传。
4.打开并上传“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包括两项内容:
(1)加盖本单位印章、举办单位印章的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注意:资产负债表扫描放正后上传,确保数字清晰可见,否则仍需退回修改)。
(2)变更开办资金确认证明(见附件)。
三、网上核准
再次登录“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系统会提示已通过或退回修改,根据退回原因再次报送,直至系统回复通过。
四、纸质材料提交
下载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封皮处签字盖章),连同所有盖章后的上传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一并送交登记管理机关,换领新证书。
附件:变更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补充说明:如有多项变更同时进行,要一次性提交。点击左上角“+”,同时选择其他变更事宜
附件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变更登记模板)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截至   年  月  日(资产负债表日期),                                (事业单位名称)可用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开办资金为           万元。
 
附:                                 (事业单位名称)
     年    月    日资产负债表。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本单位公章)                    (举办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