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级党委、政府或编委关于机构撤销、合并的批复文件。
2.如单位撤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清算报告;
如单位合并:出具事业单位债务债权承接证明(见附件)。
3.鄂尔多斯日报社公示的关于注销事业单位的登记公告,公示3次。
二、详细流程
(一)从网址栏输入:https://gjsy.scopsr.gov.cn/  登录“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事业单位用户服务”“申请注销登记”,“图片登录”,通过申领的二维码图片登录系统,进入网上提交“申请注销登记文件准备与提交”环节。
(二)打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1.“注销原因”:该项为选择项,可根据撤销情况选择相应注销原因。
2.“注销理由”:填写撤销文件。如:“根据鄂尔多斯市委编委《关于撤销(调整)XXX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鄂机编字〔2024〕X号)文件要求,现已完成清算工作,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3.“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填写“清算工作结束,清算报告属实。”
4.“举办单位意见”:填写“情况属实,同意申请注销登记。”
5.“审批机关意见”:为下发文件的部门,如同级党委、政府或编委意见。
(二)打开并上传“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如单位撤销:扫描上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清算报告;
如单位合并:扫描上传事业单位债务债权承接证明(见附件)。
注意:所传文件扫描放正后,按照页码顺序逐页上传,否则仍需退回修改(包括后续上传材料统一要求)。
(二)打开并上传“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三)打开并上传“发布你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此处扫描上传报纸公示的关于注销事业单位的登记公告。
(四)打开并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五)“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此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登记管理机关与单位告知的前提),一般不需提交。
三、网上核准
再次登录系统会提示已通过申请或需退回修改,根据退回原因再次报送,直至网上申报通过。
四、纸质材料提交
1.下载打印《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封皮处签字盖章);“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处,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手章;“举办单位意见”处,盖举办单位公章。
2.携带所有扫描上传过的材料。
3.携带注销单位公章、财务章。
纸质材料均一式一份,送交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注销单位公章、财务章我局保留两年,之后统一移交公安局销毁处理。
办公地址:市党政大楼A座205室。
电话:0477-8588694
附件:事业单位债务债权承接证明
附件:
事业单位债权债务承接证明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根据《关于                      的批复》(同级党委、政府或编委批准撤销的文件及文件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特申请                  (事业单位名称)办                                                                             理注销登记手续。                   (事业单位名称)注销后,如涉及该单位的债权债务等一应事项,均由          (承接单位名称)承接。
    特此说明。
事业单位(盖章)                承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举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