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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委编办巧借机构改革不断激发机构编制管理新活力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委编办始终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政机构改革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注重从加强学习、完善制度和提升服务方面着手,不断激发机构编制管理新活力,进一步
提高全旗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学习意识,增强履职能力。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每周俩小时、周周有笔记”的方式,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政策法规制度以及改革文件进行学习,切实做到熟练掌握政策。伊旗编办采取“AB岗位、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相互协作、共同进步”的方式,充分发挥教学相长的作用,引导和帮助干每一干部适应岗位变化,尽快熟悉业务,切实做到全面提升编办整体工作水平。

二、发挥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参照上级工作要求和做法,以务实、管用、高效为原则,修订了《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编委和编办领导体系、职责任务和运行制度,进一步理清了编委和编办的权责,为全力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根据部门需求,树立服务形象。通过书面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掌握各镇(街道)、旗直部门改革后的运行情况、取得成效、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等。根据顶层设计和部门实际需求,研究对各镇(街道)、旗直部门共同承担、发生频次高、易出现推诿扯皮、职责不清重点领域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乡镇、旗直部门增减权力的程序并且在伊金霍洛之窗公布了《伊金霍洛旗旗直部门和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第一批)》,争取做到不留工作“盲区”、不留责任“真空”。

 

 

 

撰稿人:张艳珍   审核人:赵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