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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不断深化镇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年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委编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坚持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调整完善镇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构建协同高效、保障有力基层管理体制。

精简优化机构设置。优化调整全旗7个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制等中心工作,原则上规范设置5个内设机构、3个事业单位。尤其是设置综合保障和乡村发展中心,辅助提升基层履职效能。支持各镇在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特色机构,阿勒腾席热镇设置文化旅游和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承担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和工作;乌兰木伦镇设置财政管理办公室,承担辖区内财政管理工作。

合理配备编制资源。按照“统筹使用、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各镇特色因素对各镇编制进行统筹调整,加大编制资源向镇倾斜力度,充实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统筹使用人员,各镇在综合保障和乡村发展中心设置工作组,“党政机构+综保中心”联合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解决镇干事缺人手、管理无抓手等难题。

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镇延伸,整合执法力量和资源,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水平。健全完善放权赋能机制,依法依规赋予镇各方面权限,厘清职能部门与镇职责关系,让“减负”和“赋能”同向发力。提升党群服务中心“能量”,重新梳理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优化群众活动空间,整合利用率不高的场地打造实用性功能室,让党群服务从“中心”走向居民“心中”。

 

 

撰稿:白建园  核稿:宝赫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