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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委编办“三个强化”全力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达拉特旗委编办坚持“三个强化”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强化政治引领。强化党的机关、政治机关意识,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党支部工作同步推进,将党建工作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度融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政治引领和核心作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将民族政策与党性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强化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围绕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专题研讨交流,依托机构编制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多层面、多角度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相关内容。通过“线下+线上”的学习形式,让全体党员干部准确吃透精神、掌握政策,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到机构编制管理各方面全过程。

强化服务保障。以各类机构改革为契机,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委统战部加挂宗教事务局牌子,归口领导民族事务委员会,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设置达拉特旗党外代表人士联络服务中心和民族事务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职能,确保专门机构和人员承担民族、宗教等工作。将民族宗教工作职责纳入苏木镇和街道“三定”规定,并明确苏木镇和街道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民族宗教具体工作,为基层开展民族工作夯实基础。

 

审核人: 范友丽

撰稿人: 苗  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