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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调整完善体制机制为基层治理赋能增效

 为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达拉特旗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通过科学设置机构、统筹使用编制厘清职责边界工作基层治理赋能增效

优化机构设置。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采取“应设和选设”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工作实际,优化调整全旗9个苏木镇、6个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调整后,苏木镇设置7至9个机构,街道设置5个机构。根据苏木镇区位功能、产业结构和资源特点等因素,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如树林召镇设置乡村建设实践中心。

强化编制保障。加大编制资源向苏木镇(街道)倾斜力度,通过“减上补下”“内部挖潜”等方式,下沉130名编制至苏木镇,用于补足增强基层工作力量。按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动态调整、专编专用”的管理方式,打破苏木镇之间的编制壁垒,重新测算核定各苏木镇编制数,统筹调剂存量编制资源,建立苏木镇街道编制“周转池”,向重点领域、急需领域精准投放,实现存量编制资源动态活化。

厘清职责边界。为进一步明晰苏木镇(街道)职能职责,《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为基础,按照“一苏木镇(街道)一清单”的原则持续完善各苏木镇街道职责事项清单厘清旗直部门与苏木镇街道相应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苏木镇(街道)职责准入程序,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权限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交给苏木镇(街道)承担,对于确有需要下放的,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撰稿:       审核: 范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