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体制机制和人才保障。聚焦创新管理体制和优化资源配置,紧紧围绕自治区“两件大事”和全市“三个四”目标任务,坚持把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位置,综合考量全旗各类林业资源总量、各项工作任务量等情况为旗林业和草原局设置“两站两场一中心”等涉林涉草服务机构。同时,利用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及时为林草服务机构补充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全旗林草资源治理保护能力,为全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和人才保障。
完善协调联动和工作体系。助力全旗完善林长制分级保护管理架构,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苏木镇相关机构和岗位承担林长制工作职责,形成党委政府牵头主抓、旗级林草部门统筹协调、苏木镇林草服务机构协同配合、各级林长分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同时,建立健全林长制会议、督查考核、信息通报、安全巡护等制度,拓展“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等协作机制内容,在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执法、生态补偿、宣传培训等方面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各项林草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全旗林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明确职责边界和事权责任。积极推进旗苏木镇职责体系建设,依据森林草原防护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明确旗直部门与苏木镇有关公益林管护、禁牧休牧、森林资源保护等职责边界和事权责任。旗林草部门承担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等职责,苏木镇承担辖区内涉林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以及涉林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统计、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任务,不断压实旗直部门和苏木镇林草资源管护责任,推动全旗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撰稿人:刘 猛 审核人: 贾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