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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狠抓机构运行“牛鼻子” 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精神,持续推动改革从“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狠抓机构运行这个“牛鼻子”,确保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人员融合、职责整合、股室协作”,提升改革后的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巩固和扩大事业单位改革成果。

一、确保各单位“三定”规定落地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提高“三定”规定就是法的认识。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期间,东胜区先后邀请中央党校教授、上级机构编制部门骨干人员解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精神等内容,为各单位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三定”规定营造了浓厚氛围。二是科学严谨制定“三定”规定。成立了综合协调组、数据资料组、后勤保障组、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拟定组、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审核组等5个工作专班。先后组织召开区委编办内部培训会、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会议、区委编委会会议,将制定“三定”规定模板和基本要求印发各部门(单位)然后由机构编制部门工作人员对涉改单位进行“一对一”指导,在形成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框架、领导职数框架和内设机构数邀请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业务分管领导逐字逐句进行审核,商各方意见基本一致后形成送审稿,经区委编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了各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三是积极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三定”运行情况。2021年5月,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3个调研组,对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通过查阅书面汇报材料、实地调研、集中座谈等方式,对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三定”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并指导各单位科学制定“小三定”,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

二、强化改革配套工作,落实好改革“后半篇”工作。一是制定改革清单任务,明确进度安排。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梳理和明确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和任务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主动服务,切实加快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步伐。二是加强统筹调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每两天向区委编办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和跟进各单位改革落实情况,不定期召开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阶段工作任务,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迅速解决以解决具体问题的成效,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三是突出督查重点,保障工作实效。区委编办牵头,联合组织、财政、人社、机关事务等部门(单位),重点对“三定”规定、人员转隶、机构挂牌和办公用房调整、公务用车调配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并要求限时整改,确保改革稳步有序推进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工作成效和成果。

三、规范机构改革档案资料,确保改革资料留存完整。一是及时调整机构编制台账,确保改革足迹清晰。以各单位的“三定”规定为依据,及时调整机构编制台账,对照机构改革期间组织任命文件和涉改单位人员转隶等文件,认真梳理涉改单位人员变化情况,制作人员新增异动情况表,以实名制系统数据为基础,统计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实有人员,确保机构改革全过程留痕,为分析总结改革成效奠定基础。二是完善机构改革档案资料,确保改革资料规范留存。安排专人负责机构改革期间档案整理工作,将改革前期调研材料、改革期间政策文件及有关会议的文字,人员转隶文件、“三定”规定制定过程资料等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同时印发了撤并整合事业单位的档案移交通知,指导督促涉改单位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改革资料类别清晰、资料完整,确保机构改革相关文档样样齐备、机构改革相关工作事事留痕,方便日后查阅和管理。三是更新机构编制沿革台账,为调整机构编制云系统做好准备工作。按照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安排专人及时调整机构编制沿革台账,将机构改革前后涉改单位编制变化情况、领导职数变化情况、单位内设机构变化情况进行详细梳理分析,将各个环节和节点对应关联起来,形成数据间的互联互通,真正实现从定性静态管理向定量动态管理的转变,为下一步更新机构编制云系统打下坚实基础。

撰稿:李林旺、孙海琴 审核:杨桂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