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和执政资源。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编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机构编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科学配置编制资源,加强重点领域机构编制配备,保障效益更好发挥。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审理审批程序;科学增减编制,加强国计民生、基础教育等重点领域的机构编制资源配备;加大各类编制资源统筹使用力度,创新苏木乡镇编制管理,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管理的通知》,严禁新增编外人员、严禁相关经费用于编外人员支出。
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构编制审理审批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化、精准化、规范化。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新型智库建设的要求,通过“撤一建一”方式成立市发展研究中心,提升科学决策咨询服务能力;紧扣双碳、黄河两大国家战略,成立市碳排放技术服务中心、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导向,调整优化市投资促进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接诉即办工作力量,高效服务人民群众。
2019年至今,通过党政机构改革、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森林公安体制改革、开发区管理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等,共跨层级跨旗区调整编制988名,促进人员编制向重点行业重点岗位汇集流动,推进人员集聚、力量集中、资源集约,实现机构职能配置不断优化、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撰稿人:乌日苏
审核把关:刘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