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是打造法治乌审、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遏制腐败的重要抓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厘清审批、监管、执法的职责边界,落实职能部门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会议要求,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推动“粗放执法”向“精细执法”转变。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增强依法执法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健全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为重点,推动“单打独斗”向“齐抓共管”转变。要把理顺部门协作机制作为改革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衔接配合、工作会商、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实现审批、监管与执法的有机结合。以创新执法方式为重点,推动“单点突破”向“多点发力”转变。要借鉴创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队成功经验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先进做法,整合执法资源,下沉基层一线,重点围绕农村牧区、工业园区和工矿企业等重点地区,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解决基层疑难复杂行政违法案件和一些“老大难”、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