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持续优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近年来,达拉特旗始终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着力理顺职责关系,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构建运行高效的综合执法工作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分析研判。综合执法改革以来,针对执法领域涉及民生事项多、权责下放承接矛盾较为突出的现状,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旗级9支、苏木镇9支共18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及编制、司法、公安、农牧、林草等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从持续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出发,围绕职能职责划分、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执法力量配备、队伍专业能力素养提升以及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探讨并形成了共识意见清单。同时,对照问题清单,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编制、司法、公安、林草等部门组成调研组,赴周边旗区开展了综合执法专项调研,结合各旗区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对问题清单再梳理再分析后,形成可行性工作措施,为持续优化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提供指导性建议。

注重权责一致,积极理顺权责关系。坚持全旗执法工作“一盘棋”的思想,针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存在的职责交叉、权力交接不畅等实际问题,由司法部门牵头梳理形成区域和行业执法清单目录,进一步明晰执法权责边界,旗、苏木镇两级执法机构加强沟通协调,逐条逐项认领备案,杜绝相互推卸责任,切实做到零扯皮、零推诿、零借口、零延误,切实做到监管、执法无漏洞、无盲区,构建闭合顺畅、层层落实的执法闭环链条。

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建立执法业务指导机制。聚焦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整治、林草整治、水资源管护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保障各执法机构人员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由司法部门采取讲解、提问、解答、案例共享分析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系统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以及违法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标准,尽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二是通过聘请第三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引进专业紧缺人才等方式,逐步提升综合执法行业法治水平,不断加强执法行业领域能力建设。三是结合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和“转作风、提素质、强能力、夯基础”活动,深刻反思反省,转变干部队伍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健全工作机制,有序推进业务协同。建立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执行旗-苏木镇执法信息通报措施,一方面,旗级行业主管部门在苏木镇做出行政许可后及时将相关信息书面通报相关苏木镇,尽量避免监管缺位。另一方面,旗级执法机构赴苏木镇开展执法工作时,通知苏木镇执法机构共同开展联合执法,在做好执法业务“传帮带”的同时,有效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同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工作会商机制。定期组织执法机构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召开执法案件会商工作会议,讨论行政、刑事执法案件相关政策、标准、流程等畅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动渠道,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行政—刑事”案件移送依法共享和双向互通,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审核人: 范友丽 

撰稿人: 张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