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按照《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鄂机编办发〔2017〕38号)及相关要求,五月下旬,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从全市《2022年度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已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名录库》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3名检查人员,按照20%的比例抽取34家事业单位(2家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进行核查。
核查重点围绕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情况、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事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内容展开,深入实地了解事业单位法人运行现状。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限期完善。
通过本次核查,进一步提升了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促进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履职、提速增效。
撰稿人:洪爱春 贾海波
审核把关领导:李敏